引言
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商標持有人所享有的獨占、排他的權利,商標因注冊而產生的專有權受法律保護。保護商標專有權是國內國際法通行規則,其根本目的是維護產業活動秩序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。基于商標使用而形成的產品品牌,則是展示著一個企業的生產標準、發展愿景,甚至責任擔當;是品質、文化、商譽的集大成者,是區隔其他產品的有效標識,是商標專有權的延伸,理應得到全社會的保護與尊重。
由于各國法律的不對稱性和觀念差異,加上我國在商標注冊、保護及商標侵權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執法不嚴、刑法保護力度不夠、行政處罰額度太低,不足以威懾侵權者等問題,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歐、美、日、韓等大國攻擊我們的軟肋。
外患內憂,已屆亂局根治期
筆者嘗試以中國服裝行業為例,剖析品牌“山寨”之害,呼吁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、尊重創新,抵制“山寨”品牌;并建議在商標權領域健全立法、嚴格執法,提高全民守法意識,為中國經濟全球化、中國品牌世界化創造公平、公正、誠信的法治營商環境。
惡意模仿、搶注與知名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,擴大注冊范圍,形成對知名品牌的圍獵,已經成為當下部分商家獲取暴利的捷徑。網絡上流行的一段帶有調侃性打油詩:“卡丹”到處有,“狐貍”漫街走,“老人”頭被偷,“鱷魚”遍地游,全國地攤皆“Polo”。非常生動形象的表達了“山寨”品牌盛行之況。這正是中國商業不正當競爭的縮影。由于最近幾年知名品牌在線下、線上的銷售業績增速明顯,一些投機者甘冒違法風險蠢蠢欲動。筆者通過法院裁判文書網及知產寶數據庫,以“侵害商標糾紛”為案由檢索出近7000件案件,這些案件時間多集中在最近5年內。曾備受社會高度關注的New Balance VS NEW.BARUN,UNDER ARMOUR (安德瑪)VS UNCLE MARTIAN(安可瑪汀),Polo sport VS Polo Ralph Lauren商標權之爭就是典型的案例。
搶注盛行,一方面折射了我國在商標立法、注冊審查機制方面的不完善,給投機主義者留下了趁火打劫的空間;另一方面,也反映了市場經濟體制下部分經營主體誠信的缺失,極度扭曲了中國商業的基本價值觀,還對我國鼓勵知識產權保護、反對不正當競爭、打造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地位構成了現實威脅,更讓中國被釘上“山寨國度”的恥辱標簽。
中國是服裝制造大國,行業內總是有很多人以“沒有中國人造不出的服裝”自詡。“山寨”品牌不僅利用品牌模仿混淆認知蹭流量,更是直接購買被“山寨”品牌的產品作為樣版,以降低材料、制造費用等方式批量生產劣質產品上市銷售。這些“山寨”品牌產品從外觀上乍看無差別,但消費者購回使用后,掉色、起球、縮水、變形等內外在質量問題層出不窮,加上無法提供規范的售后服務,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。同時,為了獲取訂單,一大批制造商舍本逐末,協助“山寨”品牌加工,放棄了對新材料、新產品、新技術、新設備的研發投入與運用,逐漸喪失了與國際品牌接軌的能力。長期以往,中國服裝制造終將成為粗制濫造的代名詞,中國制造的工匠精神、質量優勢將會喪失殆盡。
“山寨”品牌假借知名品牌的商譽與質量口碑,對標其吊牌價、惡意低價銷售,與知名品牌形成天壤價差,再輔以混淆式宣傳、貼身式開店等一系列組合策略,圍追堵截知名品牌,從而坐收漁利。這種行為,不僅對被“山寨”品牌造成致命打擊,也對服裝同行乃至整個產業鏈產生巨大沖擊,嚴重破壞了整個產業的有序發展和良性競爭規則。
細心的消費者會發現,最近幾年“Polo”品牌“火爆”中國,形形色色的以馬球騎手為LOGO的產品充斥各大商場、市場與特賣場。其中以“Polo sport”為代表的,最為瘋狂。“Polo sport”及其騎手圖形與1968年在美國紐約注冊的“Polo Ralph Lauren”及其騎手圖形相比而言,絕大部分消費者無法辨明其差異,一般都會誤認為“Polo sport”是美國Ralph Lauren公司旗下高端男裝品牌。正是利用這種誤認及其在中國的低成本優勢,“Polo sport”在全國各類城市瘋狂擴張與滲透。購物中心、奧特萊斯、快閃店等到處可見,“全場2-4折”“正宗美國Polo......”等大肆宣傳,購買者絡繹不絕。消費者正是基于舉著馬球桿這個logo買單,殊不知,這根本不是“Polo Ralph Lauren”!為了進一步占據輿論制高點,標榜高端正宗美國品牌,他們不惜在北京、上海等國際大都市密集布點。在京城北京西單、王府井、賽特、首創等各大名店不乏其日日特賣的火爆場面;在魔都上海人流稍微集中的大賣場、商場中島、甚至是南京路黃金商圈都有它的特賣旗艦店。中國的政治中心、經濟中心城市各大主要商場居然甘為這類品牌大行其道赫然背書;與之價值取向近似的線上某些等低價競爭渠道,也不乏成為其合作伙伴者。
當然,上述所列品牌只是其中一個代表,互聯網上、線下商場無不充斥這類品牌,消費者防不勝防,其害已到不得不根治之時。
“山寨”品牌憑借其帶有欺騙性的銷售模式,不斷刷新特賣業績。這種以混淆性宣傳截流、高標價低折扣成交的模式,讓其他品牌實體門店不堪其擾。一部分商家選擇退出經營,以示對渠道方犧牲其他品牌利益為代價的短期行為進行抗議;僅存的部分品牌商家不斷的被“帶節奏”,陷入惡性循環的低價漩渦,經營舉步維艱。
中國商業零售渠道整體淪為“山寨”品牌巧取豪奪之地,零售環境與秩序遭遇嚴峻的挑戰。這是中國商業的悲哀,品牌的悲哀,也是消費者的悲哀!如不能集體遏制“山寨”品牌低價之害,迅速清理害群之馬,恢復正常商業秩序,消除消費者信任危機,我們有何底氣高談誠信的中國、法治的中國?哪來的自信去展望中國商業未來的全球化?
身處全球化時代,法治化的中國,商人要在天賦的基礎上,應更加模范遵守國內法律法規及WTO等一系列國際規則與協定,追求更有尊嚴的發展,以法律規則為準繩,以道德行規為約束,更加展現中國商人的自信與自尊,不以一企之私損害群體、民族、國家的榮光。中國人向來信奉“厚德載物”、“君子養心,莫善于誠”。如果能抓住中國當下發展契機,商家以經營“山寨”品牌為恥,渠道以銷售國貨品牌為榮,消費者以購買國貨為潮流,商家不斷的通過創新、創牌,通過革新工藝、提高品質及附加值,培養自主品牌,就能增強自身競爭力,在公平、誠信基礎上贏得天下。如此,也是行業之福、百姓之福、中國之福!
中國從來不缺乏文化與智慧,中國更不缺乏德才兼備的商人。在呼吁抵制“山寨”品牌的同時,我們更應尋找一條自主創新與品牌培育發展之路。
可喜的是,進入21世紀,中國進邁向了發展進步的歷史新紀元,中國文化愈加得到世界的認同和尊重,緣于民族感情和文化自信的驅動,國貨新潮流已蓬勃興起,新銳國貨品牌正在邁向世界。近年來,中國自主品牌與時俱進、順勢而為,挖掘傳統文化精髓,將傳統文化符號不斷的融入到產品設計開發、價值推廣中,不僅保持著高性價比的優勢,而且在跨界融合中改變了原有模樣。國產體育運動品牌李寧、安踏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;還有一大批“老字號”品牌,通過引入新的理念、新技術、新模式,主動推陳出新,成為了新晉“網紅”品牌。麥肯錫《2020年消費者調查報告》指出,中國品牌已經不再著眼于生產低價產品,而是努力升級產品的品質、性能和價值。具有中國特色文化的產品越來越受到了國內外青年族群的追捧。這就是國貨的希望所在,這就是中國產品走向國際成為世界名牌的自信之源,中國國貨就是世界名牌的歷史復興,指日可待。
更可喜的是,國內一些高端渠道意識到“山寨”品牌給商業本身和消費者帶來的極大損害,紛紛選擇清退;引進國潮品牌,擁抱年輕群體。更有一些規范經營的零售渠道,在引進國際品牌時,尤其注重其權利來源的合法性審查,不再以單純的盈利作為唯一追求。為國潮品牌與國際品牌共同發展、滿足消費者多元化消費選擇、保護其合法權益方面,營造了更加公平、規范的營商環境。
同時,我們更有理由相信,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,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立法、執法將會得到進一步完善,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會進一步增強,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的理念會更加深入人心。那時的中國商業、中國品牌、中國商人已自信地融入世界,中國,再無“山寨”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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